来源:《健康报》首席记者,姚常房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的通知》,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提出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根据文件,2021 年度提出了10项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主要涵盖心脑血管和肿瘤性疾病等重大疾病领域、病案质量和医院获得性事件等医疗管理领域、以及静脉输液率等问题比较突出的诊疗行为领域等3 个方面。未来,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将按年度发布。
2021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具体包括:提高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再灌注治疗率;提高急性脑梗死再灌注治疗率;提高肿瘤治疗前临床TNM分期评估率;提高住院患者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提高静脉血栓栓塞症规范预防率;提高病案首页主要诊断编码正确率;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率;降低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率;降低血管内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发生率;降低阴道分娩并发症发生率。据了解,年度目标来源于国家发布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或行业诊疗指南等相关政策要求,是针对当前医疗质量安全领域突出或者共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提出的。
文件针对10个目标分别给出了具体阐释和实现目标的核心策略。比如,在提高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再灌注治疗率方面,文件提出,医疗机构要建立由心内科、急诊科、检验、护理、影像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简称STEMI)患者再灌注治疗技术团队,并指定牵头部门。同时,制订符合本机构实际的急性STEMI患者急救方案及标准化操作流程,进行院内再灌注治疗规范化培训,保障医务人员随时到位,保障药品、设备、设施处于可用状态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年度目标的实现需要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医疗机构承担年度目标改进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围绕年度目标逐项建立专门工作小组或技术团队,具体负责相关目标组织实施和持续改进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注重破除原有管理模式的部门、学科壁垒和工作障碍,提倡多部门、多学科有效协同,按照各目标核心策略制定符合本机构实际的管理组织架构、相关制度、工作机制和实施路径。尤其是要注重建立目标改进工作的调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相关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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